機電署本月起每季公開註冊升降機承辦商的表現評級,在被公開成績的三十六家承辦商中,其中一家的保養表現僅得五點二分,署方在五次巡查中,一共扣了二十四分。最駭人聽聞的是有一部升降機同時發現多個問題,一次就被扣了十一分,可見升降機安全問題依然嚴重。但機電署強調,已採取多項措施加強對升降機安全的規管,包括加派人手抽查升降機運作,已發出三百多份飭令承辦商檢查升降機的通知書。另外,機電署亦建議提高違規罰款,並準備引入罰則懲處違規承辦商及涉嫌疏忽的維修人員。
乍聽之下,機電署給人的印象是已經浪子回頭,有錯就認,有過就改。然而,透過現象看本質,這些所謂補救措施真的有用嗎?可以改善機電署疏於監管的老毛病嗎?市民可以放心使用升降機了嗎?情況恐怕沒有那麼樂觀。
本港有數萬部升降機,以往機電署的抽查比例僅十分之一,現在機電署增加了八名抽查人員,抽查比例亦僅達七分之一,這個比例還是太低,對升降機維修違規現象的阻嚇性仍然不足。再者,機電署的抽查是否可以確保升降機的安全,亦很令人質疑。過去發生故障的多部升降機都曾被抽查,有的抽查還不止一次,抽查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已不言而喻。如果機電署不改變馬虎了事、得過且過的弊病,所謂加強抽查就是自欺欺人。
至於對承辦商實行評級制度,同樣是聊備一格,因為這僅是行政措施而無法律效力,被扣多少分都無所謂。機電署建議提高違規罰款並準備引入罰則,這等於不打自招,證明現時當局對承辦商違規根本是無可奈何,評級制充其量只是個無牙老虎罷了。
更加可笑的是,這個評級制有效期僅十二個月,過期作廢。而且評級制十分混亂,既有所謂承辦商保養表現評分,又有機械故障評分,評分標準也不一樣,讓人如墮五里霧中,無所適從,如果說當局以前的監管是兒戲,現在的評級制則是數字遊戲。
其實,評級制效果如何,看看承辦商的反應就知道了。不少承辦商表示,不管有沒有評級制,做法都是一樣,足證評級制是虛晃一槍,並不會減少故障的發生。也有承辦商指出,本港升降機的很多問題是由「價低者得」引起。
的而且確,本港升降機故障頻繁的根源就在於投標採「價低者得」的制度,因為只有低價才能取得維修合約,中標的承辦商為獲得利潤,惟有削減維修人員,加大工作量,或聘用資歷淺而工資低的員工,這必然影響維修質素。虧本的生意無人做,如果不改變價低者得的投標方式,不論如何評級、扣分或引入其他罰則,都是治標不治本。
一言以蔽之,機電署提出的種種補救措施都是應付民意的花招,中看不中用,他們拿這些表面工夫邀功,以為可以博得零星掌聲,那是低估了市民的智慧。「弗備難,難必至。」機電署官僚得過且過的作風不改,叫市民對升降機安全如何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