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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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解碼:喊打喊殺自欺欺人

煲呔曾的政改方案尚未出台,反對派經已爭論得亂七八糟,一時提出不是總辭的所謂「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又提政改方案再遭否決煲呔曾便要解散立法會或辭職之議,喊打喊殺,係威係勢,其實是反對派內之龍爭虎鬥,派內有派互相鬥大也。

先看所謂「五區總辭」。在香港島、九龍東、九龍西、新界東、新界西五個地區直選選區,各派一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辭職,也就是共五人辭職然後再參加補選。這叫做五區總辭嗎?太小兒科矣,如此虛張聲勢,香港市民見慣政治爭拗大場面,濕濕碎也。而且從政治現實看,香港島你何秀蘭辭職再參賽,與蔡素玉單打獨鬥,乃是攞來輸,這叫做賠了夫人又折兵,果真妙計益對家也。

至於變相公投嘛,自欺欺人而已。阿爺白紙黑字決定,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最快二○二○年普選立法會。此乃人大常委會之決定,不可逆轉,二○一二年雙普選云乎哉?難道要求香港終審法院來司法覆核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之決定?當香港市民三歲孩童乎?

再看「解散立法會或辭職」之議。○五年煲呔曾與沙煲兄弟許仕仁,以為同反對派講掂數,又得到阿爺同意,因此提出○七/○八年政改方案(即○七年行政長官和○八年立法會兩個選舉方案)。怎知政改方案最後在立法會遭反對派否決,請問結果如何呢?

結果有三。第一,煲呔曾沒有解散立法會。第二,煲呔曾沒有辭職。第三,政府放棄政改方案,政制發展原地踏步。

因此嘛,如果年底提出的二○一二年政改方案,再遭立法會反對派否決,結果也只能如上述那樣,歷史重演一次。至於訴諸《基本法》第五十條來爭論,爭論是可以的,但結果一樣。因為煲呔曾有權不解散立法會,有權不辭職,他尚有三年「發達」日子,不可能選擇自動消失那麼笨也。反對派莫奈之何。

當然,如果要製造震撼效果,卻是可以的,立法會二十三名反對派議員,來個真正總辭吧!

史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