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9/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酒吧續牌禁午夜二時後賣酒

【本報訊】金融海嘯及禁煙措施已沉重打擊酒吧業界生意,酒吧團體最近收到業界求助,指愈來愈多酒吧在續酒牌時,被酒牌局附加於凌晨二時後不能賣酒的條款,進一步趕絕業界生意。有旅遊界立法會議員擔心做法影響本港旅遊業,認為任何政策應平衡各方所需。

業界:被趕入絕路

酒吧業協會副主席錢雋永表示,協會最近收到不少酒吧訴苦,指約十間在不同地區的酒吧於續酒牌時,被加入凌晨二時後不准賣酒的規定,認為做法只會嚴重損害業界生意。他指出,酒吧黃金時段是晚上十時至翌日凌晨四時,被限制凌晨二時後不能賣酒等同趕業界入絕路,「愈來愈多酒吧遭限制賣酒時間,唔單止樓上酒吧連地舖都有,禁煙已經令業界生意跌兩至四成,咁多限制,業界點樣生存﹗」在協會爭取下,部分原遭限時賣酒的酒吧,終獲放寬可賣酒至翌日早上。

旅遊界憂損旅遊業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擔心酒牌局的做法影響旅遊業,認為港府在推行任何政策時,應平衡商業、旅遊及民生,顧及各方所需。

食物環境衞生署回應表示,酒牌局在審批酒牌時會考慮到每宗申請的個別的整體情況、申請人和當區居民的意見和理據,以及執法部門的報告和建議。

該局指亦會透過監管和附加適當持牌條件,以維護當地居民的利益,若申請人不滿酒牌局所決定可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