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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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權威林兆鑫身敗名裂

香港大學醫學院前院長林兆鑫,涉嫌向港大及醫院管理局隱瞞其私下開設腸胃科研究中心,並侵吞多名在瑪麗醫院接受其治療的私家症病人醫療費及多筆贈予港大的捐款,合共逾四百萬元,事件因病人向醫院查詢帳單而揭發。案件昨在區域法院處理時,披露林事後試圖教唆該病人作虛假陳述,以便向港大聲稱事件屬一場誤會。林兆鑫昨承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獲准以卅萬元現金保釋外出等候明日判刑。法官表明判監是其中一個考慮。

現年六十六歲的林兆鑫,昨在妻子及親友陪同下到庭應訊。與去年案件提訊時相比,林兆鑫昨日顯得較前消瘦。他原被控卅項欺詐、三項盜竊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昨日否認欺詐及盜竊,僅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方經考慮後決定將餘下卅三項罪存入法庭檔案,日後不予起訴。

林兆鑫被控於○三年九月至○七年一月間,身為港大醫學院院長,未有申報其名下Gastrointestinal Research(GR)與其身份引起的利益衝突關係,致使欲向大學捐款的李志強、丘樹聲及龐欽瑞,將捐款存入GR銀行戶口作私人用途,以及誤導瑪麗醫院十二名私家症病人將醫療費存入GR戶口內。

病人查帳揭捐款入私戶

根據指引,所有進行臨床校外執業的員工,均不得向病人收取現金或報酬,而身為院長的被告於○五年間更曾負責處理及研究有關指引細節。被告於八四年成立GR後,一直無向港大申報利益,自○三至○五年間,被告曾以醫學院名義要求病人及其家屬即李、丘及龐捐款三百八十萬元予港大作研究費用,但被告要求對方將款存入GR戶口。

事件直至○六年七月揭發,被告替瑪麗醫院私家症病人郭石開進行腸胃內窺鏡檢查,郭向GR支付九千五百元後,無端再收到醫管局發出的二百五十元帳單。郭向瑪麗會計部查詢,會計主管展開追查並將事件通知港大校長徐立之,隨即要求被告作出解釋。

自掏一萬元作捐款「掩口」

被告同年十二月約見郭要求「幫幫手」,被告聲稱學院調整存款戶口,建議郭將早前存入GR的九千五百元,轉為對港大捐獻名義。郭同意,被告再提出自掏一萬元,借郭之名義發出支票捐給港大;被告又要求郭簽署同意書,內容表明郭從未向瑪麗或被告支付九千五百元,現更願捐款一萬元給港大。

被告之後回覆瑪麗會計部,並附上郭之同意書,解釋郭因要求收據申請保險,又誤會要另付費用,才作出投訴,事件全因行政出錯及病人誤會所致;被告在信中又稱,他過往甚少收病人顧問費,暗示此舉可為大學及公眾建立良好關係,藉此吸引更多捐款,強調該等病人大有機會作出捐獻。事件後來轉交廉署調查。

案件編號:DCCC 44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