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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律政司新修訂《對待受害及證人的陳述書》檢控人員指引將於本月七日生效,陳述書要求檢控人員顧及受害人和證人所享有的權利,當中包括保障證人免受侮辱性盤問。另外,有傳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將於本月約滿後離開政府,他昨日拒絕評論自己續約問題。
本月任期屆滿
現年五十八歲的江樂士將於本月任期屆滿,律政司早在本年五月已在內部發出通告,表示刑事檢控專員一職將有空缺,邀請司內有興趣人士申請,換言之,他獲續任的機會不大。江樂士昨日不評論自己續約問題,而律政司亦拒絕評論個別人員的聘任問題。
新修訂的陳述書參考了其他普通法管轄區的做法和諮詢受害人團體的意見後修訂,指引列明受害人和證人享有私隱、保密和獲得保護等權利。另外,陳述書亦訂明容易受傷證人如小朋友及性犯罪受害者在法庭可獲提供特別措施協助作供,如視像錄影和屏風等,並保障證人免受侮辱性的盤問或不公平的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