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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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節執勤可申領行動費

本文重點
【本報訊】今次呃公帑醜聞,揭露輔警管理層存在漏洞。根據規定,一名輔警總督察及警司級人員,除每年正常的當更時數約二百小時,另加四十八小時自願當更津貼,以便於大型人群控制及特別活動時,可以進行指揮及文書工作,但在特殊情況下,這批管理人員可經警區的輔警高層人員,向正規指揮官申請額外鐘數。

以時薪計算

另外,輔警其他特別津貼,還有行動費及行政費,前者是指出勤執行除夕夜、七一遊行、新春花市及煙花匯演等行動,以輔警時薪來計算;至於主管級處理編更及計糧等額外工作,則可申領行政費,以輔警時薪來計算。

兩種費用俱由警察部撥款,惟行動費獲撥款較多於行政費撥款十多倍,據悉有人過往曾將行政費虛報為行動費,以便較易取得津貼。

有資深輔警人員說:「今時今日做輔警,都係為咗服務社會,呃錢非法行為絕對唔容許,呢班簡直係輔警嘅瘀血,絕對要揪出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