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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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弱智婦被姦飲泣 保安揭發

【本報訊】中年無業男子邀約居於樓下的弱智婦人同吃下午茶後,便到對方家涉嫌向她又摸又錫並把她強姦。婦人當晚獨自出外時,被保安員看到她飲泣,追問下她指稱遭人侵犯而揭發事件。男子被捕後向警方承認曾摸婦人下體,又坦稱對方「唔自願都唔定」,但他否認強姦,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五十九歲被告蕭志誠,被控一項強姦及一項屬交替性質的非禮罪,控罪指他在○七年八月十六日於屯門一屋苑單位內,強姦四十二歲女事主。

控方開案詞透露,女事主智能較常人低,適應行為有缺陷,並患有精神分裂症,她十四歲開始接受治療。

59歲無業被告住同廈

控方指被告與事主居於同一大廈,二人曾在大廈遇見,但並不相識。事發當日傍晚,事主所住大廈的保安員見她表現悲傷而追問,事主聲稱遭性侵犯,後來她在朋友陪同下報警。事主在會面影帶中向警方透露當日與被告吃過下午茶後,被告便到她家做出「不尊重」的行為,包括吻及摸她的胸部及下體,又指被告有把下體插入她私處。她不停哭,被告便稱:「唔好喊,驚嘈住隔籬,如果你唔喊,我就走喇!」

被告在五日後被捕,並向警方承認曾吻事主,又問她有否拍拖及為何仍是單身等;他承認「掂」事主的胸部時,事主有輕微反抗,他曾把事主的手放入自己的褲內,事主把手縮回,被告並相信他摸事主私處時,事主或許並不自願。

辯方盤問時指事主當時把內褲拉緊,被告根本無法拉下她的內褲,事主初時認同。惟主控覆問時,事主又稱內褲遭被告拉下一半。

案件編號:HCCC 102/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