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8/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警方海關懶執法 東方自資討公道

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前記者高潤添,因將採訪時所拍攝的新聞照片外洩,遭東方即時解僱並入稟高院要求高就侵犯版權賠償。法官早前判高敗訴,書面判詞批評高態度消極,缺席聆訊,又指其口供前後矛盾,認為根據東方所提證供得出的唯一一個不可抗拒的推論,就是高潤添乃發放照片的人。東方雖然曾就獨家新聞照被盜竊及侵權,向海關、警務處等執法機構舉報,但各機構均以不同藉口婉拒繼續調查,東方無奈惟有自資百多萬元循民事追討,雖然東方已在冗長的訴訟獲最後勝利,但卻只「討回公道」得個吉,對東方蒙受的巨大損失亦於事無補。

政府高舉保護知識產權的旗幟,但執法卻「講一套做一套」。年前東方一名前記者將採訪拍攝的獨家新聞照片,擅自外洩予其他傳媒機構,東方因為獨家照片被盜用侵權,先後向警方和海關等執法機構舉報,但事發至今仍未見任何起訴行動,對盜相侵權事件可謂置若罔聞。東方本着保護知識產權的權益,自資一百三十多萬進行民事訴訟。鐵證之下,包括《蘋果日報》在內的多間媒體早已繳款求和,而洩密記者亦於早前被裁定敗訴。

刑事舉報 警方海關懶懶閒

知識產權淪為賤物,四年多前東方一張獨家新聞照片被盜用及侵權,東方克盡市民的責任向多個執法部門舉報,惟在海關與警方全部「放軟手腳」情況下,就連冗長的民事訴訟程序亦相繼完結,但東方的舉報至今仍毫無進展,商戶甚至升斗市民的權益根本保障全無。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分析,案件中的被告高潤添涉嫌違反誠信,更可能涉及盜竊罪。龔認為,既然民事訴訟已裁決東方勝訴,加上有確鑿證據顯示有多間傳媒機構採用了東方被盜竊的獨家新聞照,警方應該主動聯絡東方索取此案的進一步資料,例如涉及侵權傳媒機構的抗辯書,並且應到相關機構進行調查及取證,如追查有關相片的來源等,然後才將完整調查報告交予律政司研究是否作出起訴。但是警方卻拖拖拉拉,未有主動作出調查。龔擔心,警方若然以「闊佬懶理」的態度查案,如何能保障大眾市民。再者一般市民根本不會有財力支付龐大的民事訴訟費用,所以即使被侵權或被盜用相片,也只有啞忍。

輕視侵權行為 變相縱容

龔靜儀指,刑事執法部門應以較民事訴訟更高規格的刑事程序為市民伸張公義,並且有必要向舉報者清楚交代調查進展。若執法部門進度慢,無疑是縱容罪行發生。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首席講師宋立功亦批評,執法部門涉將案件拖了三、四年,有塞責之嫌。他指出,民事訴訟結束並不代表案件完結,執法部門應就東方的舉報,全力跟進調查。「就算已經進行民事訴訟,政府部門亦都唔應該翹埋雙手,乜都唔做,咁樣對投訴人唔公平!」立法會議員陳克勤直斥,案件中外洩的是一張獨家新聞照片,過程之中或有機會涉及利益關係,執法部門應該介入調查釐清問題。陳克勤亦批評海關,政府近年鼓勵發展創意產業,海關更需責無旁貸協助小市民保護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