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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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網上交友13歲女四遭非禮

【本報訊】十三歲少女於互聯網聊天室結識廿六歲男子後,雙方日以繼夜藉電話保持溝通,半個月間更已發展至「Phone Sex」(電話性愛)關係,男子被少女呻吟聲誘得「心癢癢」要求見面,少女兩度應約,起初男子只帶她到公園涉嫌上下其手;另外,又帶她先返寓所後往時鐘酒店大肆非禮,脫光衣服的被告更涉嫌要求性交,惟她堅拒就範方保住貞操。涉案男子事後被控四項非禮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無業漢承認棄保潛逃

廿六歲無業被告章灦斌,否認在○七年六月某日於九龍塘的又一邨花園;以及在同年七月四日,分別於又一城商場梯間、被告的天平邨寓所,及上水新豐路的上水酒店內,四度非禮當時十三歲女事主。

但他承認一項棄保潛逃罪,控罪指他於本年四月廿一日,未有按法庭保釋條件就本案到區域法院應訊。

現年十五歲、升讀中二的女事主昨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她指於○七年五月中,透過互聯網聊天室認識被告,雙方交換手機號碼後維持聯絡,期間被告曾查問她的三圍數字及是否處女,她一一如實作答後,雙方展開「Phone Sex」,即雙方各在電話一端自慰發出呻吟聲,但事主強調她僅在電話「叫吓」,無真正自慰。

脫剩內褲事主拒性交

雙方在十多次電話「神交」後,被告約事主見面,她以考試為由拒絕,但後來亦欣然答應。雙方首次見面時僅「望一眼」作認人,第二次見面在首次控罪事發時,被告在又一村花園內吻她胸及捏她胸,並隔褲撫她私處。第三次見面時,被告先在商場間對她上下其手,再帶她回被告上水寓所吻胸及摸下體,期間因有人到訪,二人轉往時鐘酒店,脫光衣服的被告想與脫剩內褲的事主性交,但事主堅拒,最後事主替被告口交及手淫。事主表示事後將事告知堂姊報警揭發。

案件編號:DCCC 848/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