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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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地署公眾電梯爭拗

鑽石山星河明居通往鳳德邨天橋的扶手電梯再惹爭議,該扶手電梯七月起故障停用至今,引起居民不滿。地政總署表示,根據地契條款,星河明居有責任盡快維修及開放該電梯予公眾人士使用。星河明居業主則指地政總署反口,拒絕收回該扶手電梯。

該扶手電梯位於星河明居旁的龍蟠街,連接鳳德邨天橋,方便鳳德邨居民上落山,而該扶手電梯是星河明居地契條款要求提供的公共設施。自七月起,電梯停用,貼上告示:「維修檢查進行中,扶手電梯暫停使用,不便之處,敬請見諒。」星河明居管理處表示,七月初電梯機件故障停用,管理處明白造成不便,但並非拖延維修。

星河明居業主委員會主席譚香文說,「電梯是公共設施,但要業主負責維修,很不公平,每年維修費廿幾萬元,星河明居入伙十年以來,維修費用高達二百多萬元。」她指業主一直要求政府收回電梯,地政總署官員曾答應收回,後來反口。

地政總署收到本報查詢後,先後在八月七日和十三日實地視察,並去信星河明居業主委員會和管理處,要求他們依據地契條款,盡快妥善維修電梯及開放予公眾人士使用,否則採取契約執行行動,地政總署稱會跟進此事。

地契列明由業主維修

地政總署又說,自○三年起,星河明居業主要求政府收回該扶手電梯,地政總署一直向業主解釋,該電梯的維修及管理責任,以地契條款為基礎和依據,業主須履行責任,地政總署無考慮、研究及承諾收回電梯管理及維修。

黃大仙區議員林文輝說,公共設施由業主出錢維修不合理,但要政府收回亦產生很多問題,既然地契列明業主有責任維修,業主應盡快維修好電梯,方便居民。

■記者甘銘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