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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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苛刻 工程稍異即扣款

【本報訊】有政黨批評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漏洞處處,馬婆婆的個案或只屬冰山一角,如有長者曾投訴,於工程報價前獲房屋協會職員原則上批出四萬元津貼,但工程完結後,卻因工程內容與原先有出入,批款不足,終要耗用退休金支付維修費,被迫節衣縮食,要求當局立即檢討計劃的審批機制,確保計劃真正能幫助到有經濟困難的長者改善居住環境。

倡審批期少於個半月

協助黃女士的民協政務部副部長楊振宇批評,津貼計劃審批程序繁複、審批時間過長,才致有長者等到死仍未獲津貼,要求當局縮短審批時間至一個半月內,並研究增設直接向工程公司批款機制,免除長者墊支或借貸之苦。他又建議,若長者在等候審批期間過世,只要家屬能證明津貼是長者應得款項,審批程序理當繼續,不應硬性一概取消。

楊振宇指計劃漏洞處處,他曾接獲有長者投訴,指工程內容與報價單有出入而不獲全數批款,沒考慮到一些長者根本難以知悉工程是否與報價單相符,建議房協在施工期間至少兩次派員視察,以防長者終要自費維修甚至因而欠債纍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