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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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毒欲速不達 隨時弄巧反拙

俗話說得好,砍柴不誤磨刀功。做任何事都必須通盤考慮、周詳計劃,作出充分的應變配套措施,才能事半功倍,否則,準備不足就匆匆上馬,只會事倍功半。極具爭議的校園驗毒計劃,恰恰犯了急躁冒進、欲速不達的大忌。

校園驗毒計劃即將推行,能否阻止學生吸毒還是未知之數,但因此引起學生及家長對於「白色校園」的恐慌則是不爭的事實。本報在即將先行驗毒的大埔區進行問卷調查發現,雖然有高達八成的受訪者願意參與驗毒計劃,但與此同時,有五成八受訪者直指政府「信唔過」,擔心港府在沒有立法及其他配套措施下倉卒推行校園驗毒計劃,可能適得其反。根據本報的調查結果,市民對校園驗毒的疑慮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擔心會被秋後算帳。本港法例訂明,吸毒是刑事罪行,學生及家長憂慮接受驗毒可能是自投羅網。即使當局答應自願參加驗毒的學生可免刑責,他們卻擔心可能留下不良紀錄,被列入監察黑名單,日後投考紀律部隊等政府工、或者惹上官非時會被當局翻舊帳,影響前途,甚至加重刑罰。

二是顧忌有關計劃可能侵犯私隱。私隱專員公署已致信當局,指當局收集的學生尿液驗毒報告屬個人資料,有違法之嫌。法律界人士亦指出,學生接受驗毒形同嫌犯,父母無權代表子女接受驗毒,認為校園驗毒有違法治精神,不排除有人申請司法覆核,指控港府此舉違反《人權法》、《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甚至《基本法》,要求法院判令終止此計劃。

三是質疑校園驗毒的成效。因為在自願驗毒原則下,吸毒的學生有權拒絕驗毒,而沒有吸毒的學生為了證明身家清白才參與此計劃,其結果不僅無法達到驗毒的目的,反而浪費大量公帑,也無端增加學校及社工的工作壓力。也有學生質疑當局的驗毒大計是「假自願、真強迫」,寧願選擇逃學,而不願放棄毒品,可見驗毒大計根本是捨本逐末,毫無意義。

面對社會上對校園驗毒議論紛紛,港府高層一味空喊口號,強調驗毒旨在幫助而非懲罰學生,又表示當局會「多管齊下」,邁向「無毒校園」。可惜,當局對何謂「多管齊下」語焉不詳,更沒有提到「立法」兩字。空有良好意願,卻沒有具體、切實可行的行動步驟,無助於消除各界的憂慮。而自封掃毒大隊長的曾蔭權早前承認,校園驗毒是摸着石頭過河。

其實,這個提法本身就充滿爭議。內地的改革開放以及香港實行「一國兩制」,都是前所未有的事業,沒有經驗可供借鏡,不能不一邊摸索,一邊改善,此之謂摸着石頭過河。但校園驗毒則不同,在其他國家已有先例,本港的國際學校多年前已實行強制驗毒,因此校園驗毒並不是甚麼新鮮事,當局理應胸有成竹,而不應該摸着石頭過河。再說,香港自詡是一個法治社會,一切都講究程序正確,為何港府這次偏偏繞過立法程序,企圖以行政命令的手段走捷徑呢?

問題的根源,在於港府多年來對毒品入侵校園置之不理,白白失去「病向淺中醫」的機會。等到許多校園被毒品攻佔、無數青少年沉淪毒海之際,港府這才如夢初醒,於是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急躁冒進,又過分迷信自己的執政能力,輕視校園驗毒的複雜性、爭議性,憑一時心血來潮,想做就去做。而在受到輿論批評後,當局已勢成騎虎,進退維谷。

這不禁令人想起當年領匯上市的鬧劇,一個叼着牙籤的婆婆就將港府打得丟盔棄甲。市民有理由擔心,若港府一意孤行,繼續盲幹,校園驗毒極可能遭遇同樣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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