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式連鎖快餐店吉野家三男職員疑牽涉十六歲女職員強姦案,次被告昨於高院自辯稱與首被告及事主一同工作時,常玩得激烈,包括互扯對方褲子,又會玩「唧」遊戲,經常互相拍打對方的性器具,他又指稱曾多次揸女事主的胸部,而作為事主男友的首被告也沒有表示過不滿。
次被告馬浩芹(十六歲)作供指與首被告何嘉杰(十七歲)及事主最少曾玩五次「除褲」遊戲,但只限於互相拉扯至臀部;玩「唧」遊戲時又會玩到「瞓晒落地」。
他們通常在晚上九時許,顧客較少時才玩,任助理副主任的第三被告李孝忠(十九歲)亦知情,但較高級的邱姓經理則應該不知。
案件編號:HCCC 2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