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8/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法庭新聞:淫辱14歲繼女 男子監兩年

【本報訊】司機聲稱遭同居女友的十四歲女兒挑逗,涉嫌在家中以下體觸碰及吻「繼女」的私處,女事主更一度感到被「雞姦」。被告早前認罪,法官昨於高院判刑時指,被告之地位有如事主的後父,事主縱使任性或過火,被告應與未成年事主保持距離,而非放縱自己;考慮被告同居女友及事主替他撰信求情,判他入獄兩年。

四十六歲謝姓被告,無案底,原否認一項企圖肛交罪,惟案件審訊期間,因他承認兩項非禮罪,獲控方撤銷企圖肛交罪。辯方昨求情時引述報告指被告為人孝順照顧母親,再犯機會由低至中等。辯方又呈上被告女友及事主之求情信,事主在信中讚被告對她關懷備至,恍如親生父親。

案情透露,○八年十月某晚,被告走入事主睡房,將身體壓在她身上擺動數次,又脫下事主的睡褲及內褲。被告更跪在床邊,把頭靠向事主的下體,且用口吻及用舌頭舔她私處,為時達兩至三分鐘,更用勃起陽具觸碰她的下體一至兩秒。

事主求診揭染疱疹

期間被告又用手將事主翻轉「趴」在床上,作出一些猥褻動作觸碰事主,令事主感到肛門被人嘗試用一些東西插入。事主事後不久感下體腫痛,求診時發現染疱疹,而被告則被診斷患有非淋菌性尿道炎,惟未能斷定事主所患的是與被告有關。

案件編號:HCCC 44/2009

會考資訊一click即睇
詳情瀏覽on.cc《放榜無限分2009》

直擊人類豬流感最新疫情
詳情瀏覽on.cc《奪命流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