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這宗由擅自加建坐廁引發的刑事案,案發地點的鰂魚涌公園二期康文署辦事處原來跟男女公廁非常接近,據記者現場所見,辦事處與供公眾使用的男女洗手間連浴室,均設在公園中心位置,估計從辦事處往公廁只需步行約四十步,路程少於一分鐘,而男女公廁均極為簇新和清潔。
據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康文署職員指,公園二期的辦事處內原本設有男女浴室各一間,後來才另外在兩個浴室內加建了坐廁;該職員承認辦事處位置與公廁其實極接近,故根本無需要在辦事處內另建坐廁,亦認為有浪費公帑之嫌。
康文署禁記者拍攝
鰂魚涌公園二期內的辦事處主要是供公眾預訂運動場地之用,辦事處內的康文署職員昨拒絕回應記者有關加建坐廁的問題,亦不准許記者入內拍照。鰂魚涌公園於九四年六月十七日啟用,佔地近十公頃,為本港大型公園之一,由康文署管理;公園分兩期落成,內設有七人人造草足球場、籃球場、兒童遊樂場、單車徑、海濱長廊及小食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