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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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失物認領港鐵效率差

港鐵拾獲失物後多日未有安排認領,招致物主不滿!馮小姐於六月廿六日遺失錢包,翌日報警。七月八日獲信用卡中心職員通知,指錢包存放在設於金鐘站的失物認領處,其後才獲悉車站職員早在六月廿九日已拾獲錢包,質疑港鐵效率欠奉,「銀包入面有個人八達通,有晒我嘅聯絡資料,點解咁耐都唔通知我呢?」

港鐵發言人指出,車站職員登記失物後會保存於車站內,為保障物主私隱,不會查閱物件。倘一星期後仍然無人認領、或車站未有收到相關失物報告,失物須交回失物辦事處作中央處理,並由指定職員查閱。

「成個禮拜後先至睇吓失物係啲乜,做得太慢!」民間監管公共事業聯委會發言人蔡耀昌批評港鐵處理失物程序欠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