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擁有碩士學位的社工因一時貪心,在圖書館發現有人遺下銀包,將之據為己有。涉案社工昨在粉嶺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裁判官斥他理應自重,不應順手牽羊,將他還押至下月十二日判刑,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和背景報告。
被告梁繼忠(四十七歲),報稱社工,承認本月廿四日於大埔鄉事會街八號大埔圖書館五樓偷去一個銀包、內藏的身份證、兩張學生證、一張八達通卡及六百七十元現金,該些物品為事主張雲亮的財產。
案情指,事主在圖書館五樓看書,將銀包放在座椅上,其後離開座位還書,回來發現椅上的銀包不翼而飛,遂通知職員。圖書館翻查閉路電視,發現是被告拿去銀包,並在七樓找到被告及報警,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控罪。
無案底的被告透過律師求情指,他一時貪心才犯事,現已知錯不會再犯。律師指,擁有碩士學位的被告當社工廿年,月入一萬四千元,與妻子育有一子一女,妻子亦為社工。裁判官斥他身為社工理應自重,協助有需要的人,本案案情嚴重,將他還押監房看管以待判刑。
案件編號:FLCC 22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