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新移民失婚婦人獨自在港照顧兩名女兒,去年她涉將四歲幼女,遺棄在住所附近商場後逕自回家,幼女嚎啕大哭引來保安報警,送院後更揭發女童的上半身及雙臂有多處瘀腫。被捕失婚婦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而她之前向醫生聲稱幼女的瘀腫乃對方經常接受拔罐刮痧之故,否認是虐打瘀痕。裁判官對此直言感到「不安心」,着被告暫停「療法」,現准她保釋至八月十二日判刑。
四十五歲被告姓郝,報稱無業,無案底,承認去年九月卅日在秀茂坪寶達商場,故意虐待或忽略其四歲幼女(下稱事主)。被告昨身穿黑色連身裙獨自到庭應訊,她蓄着馬尾及戴眼鏡,外表斯文,但她在庭外不斷以普通話指罵記者。
有社工跟進
裁判官審閱醫生報告後表示,被告聲稱為了廿歲長女及四歲幼女的健康,經常替二人進行拔罐刮痧,裁判官直言十分關注:「大人拔罐都痛到嘩鬼叫,四歲女咁細個喎,我有啲唔安心!」辯方律師則指被告事發至今,一直照顧事主,並有社工跟進其家庭情況,亦無證據顯示被告會對兩名女兒構成危險。
裁判官再指:「多口講句,四歲女應該唔適宜接受拔罐刮痧,如果被告真係有咁嘅行為,不如停咗先。」被告點頭表示明白。裁判官現先索閱她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
棄商場任哭
案情指,被告在內地出世,有兩段婚姻的她先後在八○及九三年於內地結婚,並與兩任丈夫分別誕下女兒。被告在○三年與兩女來港定居,翌年與第二任丈夫離婚,靠綜援維生。
事發晚上九時許,有途人發現被告將事主遺棄在寶達商場後離開,事主大哭,途人通知保安報警,保安知道事主住處,帶警員上門拘捕被告,事主送院後被發現上半身及雙臂有多處瘀腫。
案件編號:KTCC 726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