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收費電視銷售手法一直為人詬病,消費者委員會上半年便收到逾六百六十宗投訴,大多涉及合約內容和銷售手法,但問題存在多年,至今仍未能解決。油尖旺區議員陳文佑在《ontv》評論節目《就係敢講》中認為,消委會沒有檢控調查權力,只能叫受害人尋求法律解決,而作為監管電視節目的廣播事務管理局,亦只管節目內容,職權規範卻管不到銷售手法,結果沒有政府部門負責,縱容部分銷售人員的行騙行為,令問題無法解決,最近更有長者懷疑被收費電視推銷員欺騙簽了合約憤而自殺事件。
陳文佑建議政府應效法保險公司向客戶提供冷靜期的做法,容許簽訂服務合約的客戶有一段冷靜期,例如最少一至兩日,令客戶清楚自己簽訂的合約內容,考慮是否繼續履行或取消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