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西餐廳男股東,涉嫌意圖用枕頭焗死長期在醫院臥床的八十七歲老父,令老父可以「安樂死」,因而被控一項意圖謀殺罪。被告昨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時聲稱,他只是用枕頭遮蓋老父頭部,以免接觸到老父的口氣和唾液,結果獲准以兩萬元現金保釋。
四十一歲被告羅海東,被控於七月廿一日,於明愛醫院懷信樓十樓B座的一個床位內,意圖謀殺其父羅修青。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九月十一日再提堂,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辯方律師透露,被告為三間連鎖西餐廳股東,月入兩萬元。
辯稱枕頭隔父親口氣
控方在庭上透露,八十七歲的事主是被告的父親,現已不能說話,正在明愛醫院留醫。事發當晚七點許,一名女醫護人員見到被告用枕頭蓋着事主面部,並大力按下枕頭,她喝止被告,但被告沒有理會,她便再找一名男醫護員幫忙喊停,被告才停手及離開。
控方續指,警方於翌日到被告住所拘捕他。被告於警誡下承認,他因為覺得父親的口氣大,曾將枕頭放在父親面上。被告又聲稱當時是擁抱着父親,沒有用力按下枕頭。雖然事主現時沒有生命危險,但控方仍反對讓被告保釋。
辯方律師為被告申請保釋時說,事主共有六名子女,被告為孻仔。事主患高血壓、柏金遜症和前列腺病,被告要輪流在護老院和醫院留宿或留院。事發時,事主已入院留醫三個月,被告每日都會前往醫院探望父親。
辯方律師續指,被告當晚為父親洗身,故先將病床旁邊的布簾半關閉,被告事發時正抱擁父親,但因害怕接觸到父親的唾液,遂用枕頭隔開父親面部。辯方律師強調,如果被告有心加害父親,早就將布簾完全關閉,又或者會「乾手淨腳」地用力按下枕頭。
兩萬元保釋不准離港
裁判官最終准被告以現金兩萬元保釋,條件為不得離港、要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得干擾證人等。控方要求附加另一保釋條件,即禁止被告到其父留宿的醫院和護老院,但遭裁判官拒絕。
據悉,事主為潮州人,在六名子女中,最疼錫被告。事主因為去廁所出現問題而入院留醫,昨日已經出院。
案件編號:KCCC 40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