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控煙辦公室人手流失率長期高企,政府為解決人手不足而轉向「打其他部門主意」,將多個部門納入執行禁煙名單,其中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職系擔心執法期間或引發衝突。工會代表矢言,倘政府一意孤行,將不排除訴諸法律。有學者認為,政府未釐清《基本法》是否容許改變公務員職責前,不宜草率行事,否則將進一步打擊管治威信。
為配合《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執行,政府賦予多個部門權力,在其轄下管理場地執法票控違例吸煙人士,有關新法例最快將會於今年九月起生效。不過,擁有逾千名會員的康文署康樂助理員職系卻對新例有所保留,認為以未經執法訓練的助理員草草組成禁煙雜牌軍,完全罔顧員工安全。
「好似叫警察救火一樣」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助理員說:「預咗要畀人鬧,但最驚都係有人唔忿氣郁手郁腳,分分鐘畀人打完仲屈番轉頭話我哋打人,好似圖書館館長咁,有乜理由叫佢哋票控啲違法煙民?」自○七年一月新禁煙條例實施以來,截至今年六月三十日,控煙辦共在康文署轄下場地票控一千二百四十名違例吸煙人士。
「所謂訓練,只係簡單BRIEFING(簡介),康樂助理員係文職,遇到有暴力傾向嘅人點識處理,就好似叫警察去救火一樣。」康樂事務職員總工會主席張兆榮狠批當局罔顧員工安全,有關安排更超越員工原有職責。
張兆榮又稱,現有員工委任證並無賦予控煙執法權,或有違反《基本法》規定,加上康樂助理員中亦有屬非公務員的合約員工,新例同樣違反非公務員不能執法規定,「如果部門一意孤行,惟有同政府打官司!」
管治權威恐再受打擊
城大專業進修學院首席講師宋立功指出,未能有效解決控煙辦人手不足問題前,便將控煙責任推卸予其他部門的做法極不恰當,「好多部門嘅員工根本冇受過專門訓練,好簡單,人哋見你着套控煙辦制服,知你係專業控煙,都會尊重啲!如果係公園職員,可能都唔會服你,甚至作出挑釁。」
宋又指,在未釐清《基本法》是否容許改變公務員職責甚至非公務員執法等問題前,政府不宜草率下決定,「如果有公務員入稟先發覺出錯,政府嘅管治權威又會再受打擊!」
康文署發言人承認,曾接獲多個工會就相關條例的關注,但同時指《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已獲立法會通過,康樂助理員一直有接受執法訓練,該署亦已安排適當訓練及講座。
記者 李世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