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警方拘捕了多名涉案司機,並扣留多部涉案私家車,有關事件已被列為瘋狂駕駛及非法賽車案,交由東九龍交通總部及重案組接手調查。涉嫌非法賽車的司機理應受到法律的懲處,但市民想問的是,警方臨時截停的士及貨車來堵截非法賽車的做法,有沒有法律根據呢?因此造成的財產損失,該向誰追討呢?如果無辜人士因此受傷以至喪命,由誰來負責呢?
無論如何,警方絕對不應該以無辜市民的血肉之軀及財產作為堵截非法賽車的路障。在這宗交通事故中,有三部車被警方截停,並按照指令在路上一字排開,不久即與多部高速駛至的賽車相撞,被迫充當人肉路障的貨車司機不滿警方找他作「擋箭牌」,罔顧其安全。另一名的士司機則批評警方將他們當「人肉沙包」,現在不知道找誰去賠償,矢言到投訴警察課尋求公道。
「擋箭牌」也好,「人肉沙包」也罷,警方不惜犧牲市民財產、罔顧市民性命安全之舉,實在是聞所未聞,瘋狂至極,必然遭到輿論的強烈抨擊。立法會議員也忍不住為無辜司機抱不平,批評警方在截停車輛做路障時,並無向司機解釋原因,有關做法錯得離譜,要求警方徹查及追究責任。然而,警方對事件遲遲沒有作出任何解釋。
今次事件也暴露警方打擊非法賽車十分兒戲,明知有大批車輛非法賽車,但在觀塘繞道設置路障時,僅有一名警員在場應付,可見警方人手嚴重不足。早前港府宣布高級公務員減薪時,警方曾計劃上街抗議,據說一呼千應,為何在執法時卻出現人手不足?而對亡命車手來說,執法的警員數量太少,只會刺激他們的挑戰心態,置相關警員於險境之中,這是對前線警員的極不負責任。
同樣引人深思的是,警方打擊非法賽車是否一定要使用設置路障的方法呢?本港人多車逼,且道路狹窄,飛車追逐之下再設置路障,極易釀成車毀人亡的意外。須知現時科技發達,警方要搜集非法賽車的證據並不困難,可以在非法賽車的「黑點」安裝高速錄像設備及雷射測速,設置路障是否必要,早應該檢討了。
本港非法賽車的問題由來已久,現時全港被列為賽車黑點的地方愈來愈多,差不多每一個彎道,都會成為亡命司機一試身手的場所,凡是返夜工的市民,或多或少都有亡命飛車從身旁呼嘯而過的嚇人經歷,不少市民在睡夢中也常常被非法賽車的巨大噪音所驚醒,這不能不令人質疑警方打擊非法賽車的決心與成效。
另外,本港司法制度的弊端也備受詬病,雖然非法賽車危及路人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性命安全,並不時造成奪命慘劇,但最高刑罰只是罰款一萬元和監禁十二個月,最多吊銷駕駛執照十二個月。而在司法判決中,大多是扣分或罰款了事。事實上,非法賽車多與賭博有關,一場非法賽車的收入動輒數萬元甚至更多,區區萬元罰款根本起不到阻嚇作用。更何況,由於政府對非法賽車的危害性宣傳不足,不少年輕人將亡命車手視為偶像,競相模仿,致令非法賽車問題日益惡化。
警方打擊不力,司法機構仁慈,正是非法賽車現象屢禁不止的根源。現在,竟然出現以市民血肉之軀阻擋非法賽車的奇聞,是可忍孰不可忍!當局必須賠償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並盡快給公眾一個詳細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