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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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射燈:政府假環保扼殺廢膠業

徵收膠袋稅、資助環保業,政府最近忽然環保,經濟機遇委員會大張旗鼓,聲稱加快發展環保園第二期,更擬每年向非牟利機構補貼三百多萬元,讓他們在環保園回收塑膠廢料。政府表面支持,實則對坊間的塑膠廢料產業諸多阻撓。一間有逾十年歷史的塑膠廢料回收場,最近突遭地政總署勒令清拆未經批准建築物,負責人受不了署方刁難,被迫走上絕路。業界批評政府「只見新人笑,不見舊人哭」,帶頭扼殺業界,最終塑膠廢料只有被送到堆填區,全部變成垃圾。

市民環保意識逐漸提升,回收率偏低的塑膠廢料,回收量亦逐年遞增,由○二年的十六點六萬噸,增至去年的一百零二點三萬噸,升幅逾五倍。不過,塑膠廢料出口價格卻受到金融海嘯影響,由每噸二千元大幅下降至七百元,跌幅達六成半。面對出口價格急跌,很多大型塑膠廢料回收商,近日開始停收廢膠。

塑膠廢料回收商陷於困境,政府非但不施援手,更落井下石。身兼環保園租戶並從事塑膠廢料回收業多年的李慶德,就是其中一位受害者。約在十年前,李慶德於上水古洞開設一個區內最大規模的回收場,佔地六萬平方呎,專門收集本地塑膠廢料,經過處理後出口。場內搭建了簡單的開放式頂棚,遮光擋雨,棚下擺放了分揀機、破碎機等,讓工人可在棚下工作。

回收商寧蝕200萬憤然離場

捱過金融海嘯,卻不敵政府刁難。「我做咗呢個場成十年,依家先話我違規,分明想逼我走。」李慶德上月從業主口中得知,地政總署發信指接獲地區人士投訴,指其環保回收場堆積大量垃圾,對附近民居構成嚴重環境衞生問題,同時場內亦有未經批准的建築物,違反地契條款需要清拆。

李質疑,如果其回收場影響環境,應該由環保署作出檢控,而非地政總署;就算回收場內的頂棚被指是違規建築,他也會接受,但始終有一口氣令他吞不下去,「塑膠廢料唔係垃圾,地政總署點可以咁樣定性我哋呢?」他的業主更以此為由,提出加租四成。地政總署及業主的夾擊,無疑將他逼上絕路,決定明天租約期滿便離場不幹。「我寧願蝕兩百萬都要走,已經炒晒全部員工。」李氣憤地說。

業界警告:廢膠最終湧堆填區

身兼回收再生資源總會回收分會副主席的塑膠廢料回收商張馬炳說:「回收塑膠廢料較回收紙及鐵麻煩得多,若果唔係有合約在身,我都唔會再收廢膠,我間回收場由高峰期聘請五十多人,到依家只剩三十人,成個行業都吊緊鹽水。」他又指,本地塑膠廢料回收商不足十間,若他們捱不住而相繼結業,到時政府就要想辦法應付湧進堆填區的塑膠廢料。

地政總署發言人指出,該個位於上水古洞的廢膠回收場位處農地,不准搭建上蓋,故署方要求業主拆卸未經批准的建築物,不過,若回收場符合城市規劃條例,可申請「短期豁免書」,批准在農地上搭建。

環保署發言人則指為支持回收業,政府撥出三十五幅短期租約用地,其中可用於處理塑膠廢料的有十九幅。而為回應金融海嘯對業界影響,近期更多撥四幅土地供業界招標。政府亦透過擴大三色桶的回收種類,以提升廢塑膠回收率,並有環保園為業界提供土地。

港無循環再造膠樽乏人回收

環保三色桶分別收集塑膠、紙張和鋁質廢料,但由於塑膠廢料回收價遠低於紙及鐵,一直未獲清潔工人及拾荒者垂青,令它長期擠滿回收箱。塑膠廢料無人吼,有非牟利團體則看準時機,向環保署申請撥款聘請待業青年,以社會企業模式回收私人屋苑的塑膠廢料,紓緩堆填區壓力。

團體聘待業青年回收

今年三月中,中西區半山業主聯會在區內開展了廢料回收計劃,針對各私人屋苑,協助他們收集及暫時存放塑膠廢料。負責項目的周錦輝表示:「膠樽無乜人肯收,其他回收物品都有價有市,回收塑膠廢料真係要大家一齊出力。」他又指,除了以時薪聘請待業青年到各大廈收取外,亦有不少市民自行將塑膠廢料帶到該店,若重量達三十公斤,便可獲得白米一包。

小小的社區回收店,僅得一台壓膠機與九名兼職青年,服務區內約一百多幢住宅大廈。計劃開展短短三個月以來,平均每月回收約一至兩公噸的廢膠料,成績理想。周錦輝慨嘆,本地並無回收再造的地方,政府亦欠缺長遠的回收政策,最可惜的是回收所得的塑膠廢料並不能在香港循環再造。

斥資三億環保園一拖再拖

政府好心做壞事,擬補貼非牟利機構「進駐」屯門環保園第二期,無視對現有租戶造成不公平競爭,結果惹起部分租戶不滿,考慮終止合約。而這個政府在○五年斥資三億元興建的環保園,原本計劃在○六年投入服務,但至今仍未有廠房落成,令人十分失望。

首批進駐環保園的三家回收商,原本在○六年啟用,但遷入後才發現問題多多,如碼頭欠缺起卸設施,無法循水路運送建築物料;沙井有沼氣排出,容易引起爆炸等,因而有回收商退出,向環保署追討按金,引發雙方訴訟。

經重新招標後,環保園一期六幅用地終於在今年二月全部租出。到最近,政府宣布要推動香港六大產業,竟提出送地、送廠及送設備等,支援社福機構在環保園二期經營回收業,但這政策被已進駐的回收商批評為不公平,扼殺回收行業。

租戶擬終止合約

同時,有投入逾千萬元的租戶現仍未符合投產標準,擔心再投入巨額資金後,因合約年期而不能回本,考慮終止合約。

圖:吳啟偉、崔祖佑

文:張艷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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