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香港淫審制度千瘡百孔,多年來一直引起爭議。○五年《東方日報》及《太陽報》刊登女星Kelly Brook性感照片,送檢後遭淫審處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蘋果日報》於同日亦刊登同一輯照片,送檢後卻被評為非不雅;最離譜的是,在香港有售的外國雜誌《NOW》刊登同一輯照片,不但沒有在Kelly Brook胸部打格,亦沒有按規定以不透明封套密封,但該書卻沒有被送檢,更遑論被評級,這是影視處評審「標準」不止雙重,而是三重評審標準的荒謬鐵證。
《東方》及《太陽》娛樂版於○五年十二月二日,分別刊登以「Kelly Brook小島狂歡」及「外星人──加勒比海預支蜜月」為題,報道英國名模Kelly Brook與男友在加勒比海度假,兩報均在性感照片的敏感部位加上「格仔」處理後才刊登,但影視處仍認為該兩篇報道是不雅物品,送交淫審處評級,淫審處其後將兩篇報道評為不雅物品。
被斥選擇性檢控
兩報與影視處為此進行多輪涉及法律爭議的訴訟,高院在○六年其中一次訴訟中更表示該兩篇報道並非明顯不雅,但最終兩報仍被控發布沒有警告告示的不雅物品罪成,分別罰款一萬五千元及一萬二千元。
但是於同日刊登同一輯照片的《蘋果》,送檢後淫審處將其評為非不雅物品並無罰款。而在港有售的外國雜誌《NOW》,當時亦有報道相關的新聞,刊登同一輯照片,Kelly Brook裸露的胸部不僅沒有經過特別處理,而該書亦沒有按規定「包膠袋」出售或在封面印上警告字句,惟該書卻沒有被影視處送檢,更加沒有被淫審處評為不雅或遭到檢控。經本報查詢後,影視處的解釋竟是「沒有送檢是因該英文雜誌甚少讀者閱讀」,以及處方只到便利店與報攤巡查,做法被外界指斥是選擇性檢控及變相豁免大部分只在書店出售的外國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