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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警方在快速公路彎位後設置路障捉飆車是否正確?資深賽車手呂米高指出,彎位後設路障極度危險,無論飆車車手、或無辜司機都可能因視線受阻,無法作出正確判斷而引發難以想像的意外,一旦非法賽車瘋狂硬闖,攔截的警員隨時成為輪下亡魂。
無足夠時間停車
呂續稱,警方除了嚴厲捉飆車外,還要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最好及安全捉飆車的方法,首先是安排其他無關的道路使用者離開,封閉各個分支路口,最後於快速公路出口,以布袋形式慢慢收窄路面,讓車手有足夠時間與空間停車,減低交通意外發生。他又指,警方不應該將其他無辜道路使用者當作人肉沙包,罔顧他們的人身安全。
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主席蒙海強稱,今次警方設置的是非標準路障,於彎位後設障,由一輛警車擺陣也無可厚非,因為按照快速公路設計,一個彎位可能上百公尺,加上路中石壆遮擋視線,在時速一百公里以下,司機應該有時間發現路障作出減速的決定。他認為,警方在行動中最重要是減低路面速度,以免因高速引發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