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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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視工廈空置 縱容違規改建

自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的本地工廠外移浪潮,令本港工廠大廈空置現象日益凸顯。雖然民間要求改建工廈的呼聲強烈,可惜港府官僚作風嚴重,議而不決,決而不行,部分業主在萬般無奈之下鋌而走險,擅自將工廈空置樓層闢為住宅出租圖利,而當局對此採取坐視的態度,致使違規改建歪風愈刮愈猛,嚴重威脅市民的生命安全。

舉個例子,大角咀一幢工廠大廈多年前已有樓層空置,大約一年前開始,工廈內的空置單位被改為房間出租,天台亦僭建成住房供出租之用。本報記者實地巡查後發現,相關住宅內均有煮食用具,部分門口擺放風煤樽,不時有住客模樣的人在工廈內出出入入,並且有衣衫晾曬。事實很清楚,這幢工廈已被擅自改變用途,且不符合消防條例,極易釀成火災等奪命意外。保險業人士亦指出,違規建築向來不在受保障之列,若遇上事故亦難以追討損失,業主必須承擔所有責任。

對於工廈改建問題,港府並非全不知情,只是因為各部門要麼坐視不理,要麼推諉監管責任,以各種似是而非的理由拖延執法,令問題積重難返。消防處承認,兩年前已發現有關工廈的天台有僭建物,後來又發現防煙門被改建,但消防處沒有及時履行職責,前往違規工廈執法,而是使出「大腳長傳」,將有關個案踢給地政總署跟進,從而推卸自己應盡的責任。

地政總署同樣敷衍了事,明知工廈違反政府租契「工業用途」的限制,但只是要求業主糾正,卻沒有採取實際行動。今年初,該工廈三字樓又改為住宅出租,但地政總署至今「未能進入視察,正諮詢法律意見」。不說猶自可,既然早知工廈違規改建,為甚麼遲遲不執法呢?這不是縱容不法行為又是甚麼呢?所謂諮詢法律意見,不過是自欺欺人。最離譜的是,地政總署竟然辯稱建築物沒有即時危險,也沒有人手優先處理有關問題。

還有,屋宇署也難辭其咎,該署承認知道工廈違規改建,但認為未有即時結構問題,因此沒有即時取締。顯而易見,各部門在執法上歎慢板,又互相扯皮,無疑助長了工廈違規改建歪風。正如立法會議員批評,本港有許多工廈,如果各部門都拖拉卸責,一旦發生意外,可能會變成另一單「死咗人先做嘢」事件。沒錯,不見棺材不掉淚,正是港府施政的一貫作風,每一次事故後,港府總是煞有介事地成立專案組調查,提出一些空泛且永不會落實的建議,但很快好了傷疤忘了痛,一切依然故我。

工廈違規改建之所以禁而不止,其實是被港府逼出來的。理論上,業主可以申請改變空置工廈的用途,如改建為住宅或酒店等,但由於有關程序極為複雜,繁文縟節,必須過五關斬六將。另外,改變工廈用途還必須向政府補交一筆地價差額,而涉及的補地價費用高昂,往往使業主望而卻步,令大批改建項目遲遲無法落實。

於是乎,本港出現極為矛盾而荒謬的現象:一方面,珍貴的土地資源愈來愈少,酒店、商業及住宅用地稀缺,無法滿足實際需要;另一方面,大批舊式工廈被長期空置,大量的資源被浪費。由於合法改建無出路,違規改建就難以避免,由此帶來火災等隱患,庫房亦失去巨額的補地價收入。港府口口聲聲要「雙贏」,在工廈改建問題上,卻是港府與業主、市民「三輸」的局面。

空置工廈違規改建已成為本港的重大安全隱患,再不能拖延下去了。早前港府提出發展六大優勢產業,其中一項是活化空置工廈發展創意文化。問題是,空置工廈眾多,創意產業怎能全部消化呢?根本解決之道,還是簡化工廈改建程序,改為酒店、商業或住宅等用途,否則違規改建及因此而衍生的諸多問題必將沒完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