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年宣布在發展局轄下設立樹木辦公室及綠化辦公室,讓其成為綠化政策和樹木保育的「話事人」,避免各部門各顯神通,互不對接和協調。
由種樹、園景設計、促進綠化空間以至美化環境的措施,一環扣一環,現在有近十個政府部門和區議會都承擔了一定的責任,究竟樹木辦和綠化辦能管多少,能管多細?還是只能作出大方向的決定?
新辦公室未成立前,各部門各師各法,如近年出現的欄杆花盆,是其中值得綠化辦反思的問題。在市區種樹艱難,狹窄的行人路底隱藏許多公用設施陷阱,並不是種樹的理想地點。近年來,尤其是在去年的金融海嘯前,政府在美化社區方面投入的資源多了,去年又是奧運年,除了張燈結綵,各區民政處都較積極的推動所謂「地區美化工程」,在各區主要道路的欄杆設置花盆和花槽,種植盆栽。
兩年前,我還是區議會主席,康文署就大力推薦在灣仔區的不同街角設置圓形大花盆,種上時花,一項工程就需要近百萬元。如此美化,是極奢侈和短暫的做法,栽種的時花數星期就枯萎,需要重新種植,每次數萬元,一年下來,花上百萬元公帑。
據最近報道,這些欄杆花盆變了煙灰缸和垃圾崗,因為無論政府如何推動公民教育,香港總有不少缺德的人,在花盆和花槽內亂拋垃圾、亂扔煙頭。先不談美化社區變醜化。我疑惑的是,用超昂貴的手法作短期美化和綠化,設置欄杆花盆是誰的決策?是誰負責保養?聽說,這也是「各區各法」,外判給不同承辦商,每年的合約數以十萬計。
在不少城市,綠化社區是當區居民的責任,大家同心協力,種甚麼,誰來保養,一起決定,這才是持續的工程。綠化辦能否取消欄杆花盆,讓居民當家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