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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巴基斯坦漢涉嫌在三天內連環殺害三名鳳姐案,法醫藍偉文昨於高院作供時指,替首名女死者史明蘭驗屍後,發現她的死因是頸部受壓,估計她遭人以手臂箍頸約十五至卅秒致死,而她死後才被人以花灑喉管纏在頸上。
藍偉文表示他在去年三月十五日清晨到達兇案現場,看見女死者史明蘭(卅五歲)曲着身子躺在浴室內,她前頸壓着一條花灑喉管,即場證實她已死亡。藍其後於十七日驗屍,他解釋史的丈夫曾申請不要進行驗屍但遭駁回,故他事隔一日後才進行驗屍。
法醫否定遭雙手捏頸
經驗屍後,藍發現史被發現時已死去十四至四十八小時,頸部滿布血塊;但因有喉管壓着她前頸,令紅血球不能積聚,故前頸有一條十八厘米長、兩厘米闊較淺色的痕迹。
藍又發現史的左額、雙手及背部有多處瘀傷,估計她雙手的傷是於自衞時與硬物碰撞所致。
藍又根據警方的資料及驗屍結果表示,相信史被人以手臂箍頸十五至卅秒致死。他解釋史的頸部沒有指痕,符合以手臂箍頸的結果,故否定她被人用雙手捏頸致死。藍又將史的尿液及血液送往化驗,結果顯示史死前並沒有受酒精及藥物影響。
無業被告RAZAQ Nadeem(廿四歲)被控去年三月十四至十六日,在元朗同樂街、大埔懷仁街開連樓及廣福道德康樓,先後殺害女子史明蘭、孫秀敏及謝巧元。
案件編號:HCCC 19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