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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負廿二次案底及有緩刑令在身的六十八歲表列中醫徐志林,指稱有懷孕菲律賓婦到訪其診所後,躲在廁所一小時竟自行誕下女嬰,驚惶失措的菲婦要求他代為處置。他以為女嬰已死,遂以報紙及五層膠袋包裹「屍體」,並特地由銅鑼灣診所帶到北角一超市內棄置,職員發現大膠袋後好奇打開,赫見血淋淋女嬰後而揭發報警。警方透過八達通資料經抽絲剝繭後,成功將他拘捕。
被告徐志林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遺棄嬰兒以致其生命受危害罪及一項管有第一部毒藥罪,控罪指他在去年十一月一日,將初生女嬰棄置於北角英皇道的超市內;並於同年十二月十八日在銅鑼灣怡和街的某單位內,管有大量第一部毒藥。
無法聯絡涉案菲婦
控方透露被告有二十二個涉及管有第一部毒藥及管理無牌診所的案底,年半前亦因管有第一部毒藥而被判囚四個月但獲緩刑兩年。法官閱畢其刑事紀錄後,質疑案底纍纍的他為何仍能當中醫,現將他還押至七月十四日再處理。
警方則透露無法聯絡上涉案菲婦,現時七個多月大的女嬰由「母親的抉擇」照顧。
案情指超市閉路電視錄得被告在事發日下午二時許入內,以八達通購買兩包即食麵後離開,未幾菜檔女職員發現紙皮箱內有可疑大膠袋,打開後赫見血淋淋亞裔女嬰並報警。女嬰經檢查後證實於事發當日出生,且為早產嬰,更發現她有心臟病、體溫偏低及血氧過少的情況。警方調查後鎖定是被告,於十二月十八日到其診所將他拘捕,警誡下他承認犯案,警方在診所雪櫃內發現藏有五個胎盤外,並發現大量第一部毒藥。
辯方求情指,被告來港十五年間一直任中醫,事發時接獲該菲婦電話,指懷孕兩個月的她不適求診,被告接見她時認為她患有腫瘤或不止有孕兩個月,惟她隨即躲於廁所逾一小時,事後竟抱出涉案女嬰,並指女嬰無人照顧要求被告代為「處理」。被告因見菲婦氣若游絲,加上女嬰未有啼哭,以為女嬰已死,遂當「嬰屍」棄掉。
辯方又指該些「毒藥」是其妻子帶返診所,要被告查證藥物效用,惟他從未使用過。辯方表示,被告妻子依靠輪椅代步,女兒亦屬智障人士,被告來港多年濟世救人,但無奈卻屢遭檢控。
案件編號:DCCC 342/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