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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地政總署話要收樓,業主第二日就發律師信叫我一個月內搬走!」任職飲食業的李太,租住皇后大道西泰陞樓一單位,因港鐵西港島線工程,地政總署於去年九月向業主收樓,要改作官地,鑑於新租客條例下業主收樓只需一個月通知期,業主名正言順要求李太搬遷,但李太稱同區單位租金飆升,難以負擔。
李太稱,現時單位月租四千八百元,因西港島線即將動工,同區單位租金已升至六千八百元,她拒絕搬出,卻被現時業主入稟迫令遷出。她要求政府檢討。○四年修訂的《業主與租客條例》,延長通知期至一年。約五十名各區租客昨遊行至政府總部遞交抗議信,要求政府檢討新租例及重新加入條款,規定地產商收樓重建時,需向租客賠償。
另外,大約有八十名港島中西區居民出席居民大會,商討因港鐵西港島線工程令大廈地層被回收問題。不少居民擔心,回收地層會令樓宇用作打樁的地底石層範圍減少,影響樓宇重建潛力,質疑港鐵為何不選擇地底較深的地方興建隧道。
西港島線影響戶索償
港島中西區居民已成立關注小組,召集人蔡鎮霏居住的德輔道西一○六號大廈地層亦要被回收。她表示,港鐵從沒有派人解釋,令她感到十分徬徨。關注團體稱,今年接獲三十多個關於回收地層的居民投訴,希望政府主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