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東方日報》特別好看,圖文並茂,各種新聞都予人嚼橄欖般有回甘之味。昨天「兩岸新聞」版有「人民網大烏龍,毛澤東變通緝犯」的報道,讓人忍俊不禁。在毛時代,這屬政治大案,涉及人士至少槍斃三、兩個。
不過,人民網也可「將錯就錯」的,因為毛澤東確實當過通緝犯。一九七六年,我撰寫《毛澤東詩詞演義》一書,其中有確鑿記載:「那段時間(一九二七年),湖南省長趙恒惕,先後下過七道通緝令通緝毛澤東,還懸賞五萬大洋,必欲得之而甘心,認為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毛澤東也不知何來神通,總在事先接到密報,從容走避。長沙街頭最先貼出的告示是:『捉住毛澤東賞大洋五萬圓。』後來難以把他抓到,又改成:『捉不到毛澤東,捉到毛澤東的妻子同樣重賞。』有次軍警來到了門前,毛澤東帶着楊開慧從後面的菜園越牆而逃,逃到楊開慧的家鄉長沙東鄉板倉。後來風聲日緊,毛澤東只好離開湖南,就這樣和楊開慧分別了。」
後來的湖南省主席何鍵也下令通緝毛澤東,楊開慧和朱德總司令之妻伍若蘭都是何鍵殺害的。伍若蘭被殺害後,楊開慧寫了篇文章《見欣賞人頭而起的悲感》,有云:「這一次殺朱德妻的事,才把我提醒過來,原來我們還沒有脫掉前清時候的文明風氣,罪誅九族的道理,還在人們的心裏波動!另外,我又知道殺人不但不是悲慘的事,人頭簡直是普遍需要的一種藝術品!」不久,楊開慧的頭顱也被示眾。
國民黨史書記載,一九四九年南京李宗仁政府向共產黨求和期間,總檢察長鄭烈下令通緝毛酋,震動中外,峻節凌厲,尤有足稱,「為昌法治堅求緝,遑問和談儼逼真」。鄭烈後來死在台灣,有人寫輓詩:「朱毛爾何物,倡亂窺神京。一紙捕令下,可抵十萬兵。」
成則為王,敗則為寇,毛還怕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