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衣昨發生手銬鎖手罕見意外,十二歲女童在家把玩七旬老父拾荒檢得的手銬,惟她自鎖右手後無法開啟,老父報警求助,與女兒同被帶署助查,事件擾攘三小時,最後要出動消防員到警署將手銬剪開;老父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獲准保釋後表示不知道藏手銬違法,「如果知就唔會執返嚟」。
父涉藏武器保釋
被捕父親姓黃(七十三歲),與三女一子及新移民妻子住長青邨青榕樓,領綜援維生。昨晨零時許,黃已睡覺,子女及妻子仍在廳中,期間,黃妻見風扇機件鬆開,着十二歲女兒往工具箱取螺絲批修理,黃女開箱發現一副手銬,好奇取來把玩,但將其中一環扣住右手後打不開。
消防剪手銬解困
黃女向兄長求助,但愈弄愈緊,於是告知母親及喚醒父親,亦束手無策,惟有報警。警員將黃女送院,證實無受傷後,與父親同被帶返青衣警署。
警方聯絡消防員到警署,用剪鉗將手銬剪開,替黃女解困。黃父涉案被捕,獲准以五百元保釋。黃父聲稱手銬是三年前在涌美村拾荒時發現,但無鎖匙。
大律師陸偉雄及律師梁永鏗均指出,藏有手銬有機會觸犯藏有攻擊性武器罪行,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管有任何腕銬或其他為束縛人身而製造的工具或物件,或管有任何手銬、指銬、攻擊性武器、撬棍、撬鎖工具、百合匙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可罰款五千元或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