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一名女病人在不知情下,服食西醫陳煒文處方含類固醇的藥物近兩個月,引致輕度腎上腺素不足。昨日醫務委員會裁定陳專業失當,停牌一個月及緩刑一年。案情指投訴人關美芬(譯名)於○七年五月至七月期間,因右腕關節痛到陳的診所求醫,陳為她處方潑尼松龍(Prednisolone)紓緩痛症,投訴人查詢藥物作用時,陳只稱潑尼松龍是消炎止痛藥,投訴人向護士查詢潑尼松龍是否含類固醇,診所護士表示沒有,投訴人才放心用藥。
須讀類固醇藥課程
投訴人指稱服藥後沒有改善原來的痛症,她偶然到瑪麗醫院求診時,駐院醫生發現她過去兩個月一直服食含類固醇藥物,經檢查後證實有輕度腎上腺素不足。投訴人直接致電陳查詢,陳承認潑尼松龍含類固醇,並就無向投訴人解釋藥物副作用道歉,但陳卻推說沒有護士向他查詢潑尼松龍的成分。
陳昨日承認沒有向投訴人說明藥物含類固醇,因為潑尼松龍的副作用輕微。醫委會裁決時指,讓病人了解藥物副作用是醫生的責任,無論病人有否查詢,醫生處方含類固醇藥物時,必須向病人解釋用藥的利弊,並讓病人決定是否接受該藥物治療,而陳作為註冊醫生,處方類固醇藥物前未向病人解釋副作用,屬於專業失當。念及陳是初犯,已感悔意並向病人道歉,判陳停牌一個月及緩刑一年,期間必須就讀有關使用類固醇藥物的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