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尖沙咀金巴利街一個位於一幢大廈地下樓梯口的花檔,被大廈業主出律師信通知於下月遷出,八十九歲的姓譚女檔主聲稱自七十年代已佔用該舖,認為屬逆權侵佔,所佔位應屬她所有,故接信後感到無奈兼徬徨,昨傍晚六時,聯絡姓梁(五十九歲)男親人協助報警,警方將案件列投訴滋擾,屬業權糾紛,建議他們自行找律師處理。
花檔女檔主譚婆婆聲稱,二十多年前在該大廈做清潔,沒有收人工,當時的大廈業主讓她在該處免租擺檔,而她亦每日由牛頭角住所乘車到上址開舖做生意。但期間大廈易手,當年的業主,曾向譚婆婆收舖,由於手法有問題,而被高院上訴庭下令暫緩收舖令,以待原先高院業權訴訟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