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無業漢與已婚婦交往,兩人分手後,女方向男方追債,有日男方到女方家聲稱還債,涉嫌趁女方講電話時,突從廚房拿出刨刀刺向女方,女方用手擋開,男子便拿菜刀撬開窗花,涉企圖將女方從二十樓推出窗外,女方大叫求救,驚動樓下鄰居報警。警方及消防員趕至,發現女方已躺在血泊中。無業漢否認企圖謀殺,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已婚婦用手擋刀傷
卅九歲被告李偉強被控去年六月十二日,在將軍澳健明邨一單位內企圖謀殺卅五歲女事主梁笑珍,李另被控傷人的交替性控罪。控方透露被告較早前已承認傷人罪,陪審團只須就企圖謀殺罪作裁決。
女事主梁笑珍稱,現已離婚,有八歲女兒。她○三年十月在觀塘一財務公司任收債人時,認識在同公司當收債人的被告,後來兩人先後離職,案發時兩人均無業。○七年七月,被告與梁開始交往,並於深水埗同居,梁的丈夫並不知她與被告關係。去年三月兩人曾發生爭執,梁曾搬到同區另一住所,被告後來又遷入,並曾向梁借錢。
去年五月,梁搬到案發單位並與被告失去聯絡,她曾致電及寫信給被告前妻,主要想向被告追債。被告案發前一天到梁住所,梁覺得被告當時酒醉,最後致電報警,被告在警方勸喻下離開。案發當日,被告又跑到梁的住所聲稱還債,梁覺被告仍然帶醉,惟被告入屋後稱頭痛要服藥,後來又服了安眠藥。
梁說被告睡醒後外出,折返時又持啤酒,並致電前妻後將電話交給梁,梁在睡房與被告前妻對話,主要問被告是否仍有錢在前妻手中,被告前妻叫梁離開被告,梁便告知被告前妻她與被告已分手,這時在客廳的被告突然衝入她房,拿着刨刀想插她的頭,她用手擋住,手指亦告受傷,被告又再衝入廚房,並拿出菜刀欲撬開睡房窗花。
主控官在開案陳詞透露,被告撬開窗花,然後捉着梁,意圖將梁從廿樓推下,梁不斷大叫,十九樓的鄰居聽到叫聲,見梁不斷掙扎,即致電報警。警方及消防員接報到場後破門而入,發現梁已躺在血泊中。梁送院救治後發現頭、手有多處受傷,留院六天。控方事後索取被告尿液及血液樣本,未發現被告有服藥或喝酒迹象。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CC 2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