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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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處嘥公帑千萬

負責管理海上秩序的海事處,三年前被審計署批評船隻使用率偏低後,至今仍未有改善,更有浪費公帑之嫌。海事處剛於本月發出未來一年巡邏船隻更表,顯示現有十八艘巡邏船中,有兩艘使用率不足,另有兩艘被列作候命及後備之用,使用率更加近乎零,但處方未來兩年卻花費近千萬元公帑向外租用三艘巡邏船協助海上巡邏及執法。工會批評海事處未有吸取教訓,繼續浪費資源。

現時海事處轄下共有十八艘巡邏船,每艘船均需要整日執勤,每更為十一小時四十五分鐘。不過,據海事處本月初發出新一年的編更表顯示,其中兩艘巡邏船MD23及MD28,分別只執行夜更及日更一更,即使用率只及一半,而原本只有一艘後備船隻MD205,海事處最近亦將另一艘剛完成維修的船隻MD29列作候命之用,變相這兩艘巡邏船的使用率是近乎零。

大部分時間泊政府船塢

更表顯示,海事處向外租用的巡邏船隻MD305、MD306及MD309,繼續分別被編排負責在長洲及香港仔一帶、屯門及香港東面巡邏及執法。據內部資料顯示,MD305及MD306兩艘巡邏船均是整日執勤,兩年合約費用耗資達八百七十多萬元,而另一艘MD309則只是逢周一至五朝八晚五執勤,每年租用費約一百多萬元。

職工盟屬下剛成立的海事處職工聯盟分會理事鄧樹樑表示,一般船隻可使用年期約為十五至二十年,而兩艘使用率只有一半及兩艘被列作後備及候命的船隻,四艘船均操作正常並只使用了八至十三年,相反處方卻耗用公帑向外租船,造成使用率低及備用船隻大部分時間只停泊在昂船洲政府船塢內,十分浪費。

海事處發言人拒絕回應租用外判船隻問題,只表示因應港口活動大部分在日間進行,因此日間時分調派多些巡邏船隻執勤,而晚間時分則相對地調派較少巡邏船隻執勤。四艘巡邏船MD23、MD28、MD205及MD29被指使用量不足,海事處稱所有政府船隊的船隻均根據服務對象及範圍的需求量而相應地執勤,而MD205及MD29則是備用船隻,若政府其他部門例如入境處、漁農自然護理署等的船隻未能提供服務,MD205及MD29可即時提供備用服務。

■記者陳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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