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長許宗衡被中紀委證實嚴重違紀。深圳是全國治安最亂的城市,基於水至清則無魚的道理,相信深圳市長牽涉的「油水」亦必十分複雜。本報「神州觀察」果然有料到:早在兩年前就指出,許宗衡是個「口號市長」,說多過做,理應下台。如此觀人之微,好嘢!
一個人說多過做,通常不會「恥其言而過其行」,即使自己能力做不到,心口鑄了個「勇」字,大言炎炎,先把事情吹得天花亂墜,屆時未達標再搬藉口,這種「口水佬」,通常也不會「吾日三省吾身」,既不隨時反省,犯錯也就難免。荀悅的《申鑒》,有一則云:「辯通有辭者,患在多言。」意謂那種有口才的人,常犯語多的毛病,言多必失,多言是要不得的。
為官之道,說一套做一套,這樣撈政治本錢,騙取民心,自然不可長久。識者指出:三十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經濟體制已大體市場化了,而政治體制,尤其是權力來源和權力結構,卻基本上停留在計劃經濟時期。要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看來還要加把勁!
多年來,不少地方和單位,在政治體制改革方面,被批評「穩妥有餘,積極不足」,沒有做到十七大報告所說的:與人民參與政治積極性不斷提高相適應。老朽冀盼政治改革能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要賠償,違法要追究!《英國法釋義》有一則說:讓十個有罪之人逃脫,強於讓無辜之人受罪,這就是法律。最近的「鄧玉嬌事件」可作如是觀。
當官的,適當的吹水無可厚非,但吹過了頭,那就變成「走自己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一句罵人的話:既要當婊子,又要立牌坊!天下事,如針無兩頭利,當官的,既勤貪腐,又要享清譽,自然要種禍根!故此,為官之道,回到現實生活,就要夾着尾巴做人!少吹水,多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