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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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罵由我:政府勿失信於民

湖南株洲早前塌了一座高架橋,看新聞報道中的照片,橋面水泥板中鋼筋細如手指,看起來這又是豆腐渣工程。

政府永遠對惡性社會事故「十分重視」,立即組織省市聯合調查組,調查組提出「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的原因查不清楚不放過,事故的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廣大幹部群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類似的大話,聽來只令人苦笑,四川地震時查豆腐渣校舍、三鹿奶粉事件中追查責任,當地黨官無不用這種口脗,信誓旦旦。結果呢?事故原因也沒有查清楚,事故責任者也未得到處理,廣大幹部群眾非但未受到教育,還含冤莫白,而應該推行的防範措施,更是無影蹤。

這個「不放過」,那個「不放過」,結果統統都放過了。其實,根本不需要「四個不放過」那麼多,只要做到「事故責任者未得到處理不放過」這一點就足夠了,事故原因一定清楚了,幹部群眾一定受教育,防範措施也一定會有。根本原因就是不肯查處責任者,一大串黨官要互相掩護,包庇過關,怎麼可以查處?

政府慣於說大話,「四不放過」雖然文字蹩腳,但乍聽起來卻給人一種錯覺,以為政府這一次來真的了,事故原因會查清,貪官也跑不掉,結果群眾的期望又是一場空,而政府編大話假話編得多了,已不覺臉紅。

一個平常人說慣假話會失信於人,一個政府假話空話大話說得太多,也必然失信於民,政府信用破產,如何執政?

古人說:民無信不立,無信則無威,政府可不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