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六十九歲教車師傅涉嫌偷偷帶「女學神」到考試路線練習,期間對方疑撞倒過馬路少年,肇事後二人更涉嫌互換位置釀頂包案,二人事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及危駕等罪,案件昨於荃灣法院開審。控方傳召的目擊途人供稱,見到男被告事發後公然坐上駕駛席駛開私家車,惹來不少途人指罵。
男被告黃喜強,報稱教車師傅;女被告丘彩如(卅二歲),報稱電腦程式員,事發時為駕駛學生。控罪指二人於今年一月十一日,在葵涌大白田街石籬邨石富樓外,聲稱黃駕駛一輛牽涉入交通意外的私家車,而企圖妨礙司法公正。黃另被控教唆丘在同日同地於禁區內駕駛,而丘則被控事發時在上址危險駕駛以及在禁區內駕駛。
案中被撞倒的十四歲葉姓男事主,昨出庭作供時行動一拐一拐,他指自己現時仍未能奔跑。葉供稱事發時在斑馬線過馬路,見右邊沒有車輛駛來,但左邊卻有車駛近,他待車駛過後踏出馬路,突然肇事車輛卻由右駛至,車的左前轆輾過他右腳掌。他感痛楚,跳回路邊坐下,未幾男被告行近查看他,又嘗試抬起他的腳,但遭途人喝止。
目擊者:女學神抖震
目擊證人龍簡良(譯音)指,當時在現場聽到巨響,察看下見女被告坐在肇事私家車駕駛席,隨後男被告從前座乘客位下車,半扶半拉下帶事主到路邊。未幾女被告下車,男被告即將私家車駛前數米,而女被告則稍後坐往乘客位,見她身體抖震並大哭。龍續指,警員到場調查,不少途人指着男被告喊道:「個男人唔係司機,個女人先係!」接報到場調查的警員稱,男被告當時自稱肇事司機,經呼氣測試後證實他體內酒精含量並無超標。 案件編號:TWCC 101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