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紙業大亨子控港會職員誹謗

【本報訊】紙業大亨「華生紙品廠」創辦人林伯長的長子林國雄,去年於跑馬地香港足球會(Hong Kong Football Club)消遣時,疑與會所男職員發生齟齬。林國雄昨入稟高院,指稱該職員在大庭廣眾下出言誹謗他,令人誤會他不守規矩,扮會員進入會所使用設施,使他名譽受損,因而興訟要求該職員賠償二百萬元。

被指扮會員入會所

原告林國雄,被告郭家樂(譯音)。原告於入稟狀內指自己是一名律師,過去十六年是多倫多上市公司Pacrim International Capital Inc.的主席。原告表示自九三年八月五日起,成為香港足球會會員;而被告則是該會的體育發展主任。

原告指事發在去年七月廿日傍晚,被告在足球會的大堂前,當着其他人及原告的子女面前,出言誹謗原告,令人誤會原告是扮會員進入會所。原告指稱被告的言論不但有損他名譽,更令他感到尷尬。事後原告曾發律師信,要求被告道歉,但對方無回應,原告遂入稟就事件向被告索賠二百萬元。

案件編號:HCA 13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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