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課堂秩序陷入失控狀態,女教師無力招架,位於大圍隆亨邨的保良局朱敬文中學,中文女教師於課室因叫醒男學生而遭對方襲擊,她叫學生找訓導主任求助,竟有同學「命令」全班不准離開課室。翌日她再上課時,又遭學生集體辱罵。教師疑在連環打擊下情緒崩潰,精神及心理狀態至今仍未恢復,無法繼續執教,並指事件是由校方疏忽引起,早前入稟向校方及保良局索償,據悉金額超逾三百萬元,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原告冼玉蓮,兩名被告分別是保良局及保良局朱敬文中學。原告昨在庭上供述被襲過程時,聲線仍甚惶恐。
學生禁同學找訓導主任施援
她指九六年在該校任教初中中文及普通話科,事發於○三年三月三日早上,她入三B班房後,見李姓男同學霸佔他人座位睡覺遂拍醒他,豈料李甫起身便「反枱」,由於有其他同學取笑李,情況隨即失控,她指:「李××突然好快走出嚟,攞起一個膠嘅粉筆盒,舉起拍落我心口!」之後李便返回自己座位繼續睡覺。
原告指當時即叫班長去找訓導主任處理,但無人有反應,當時另一同學則喝令「任何一個都唔准出去。」同學的一聲命令竟比老師更有效,全班即安靜下來。
翌日又遭學生辱罵 失控痛哭
她見班房已受控遂開始授課,但其實她「真係好驚!」過了約廿分鐘,又有兩名同學打架,這次她終能叫到同學找訓導主任處理。事後她仍很驚慌,更曾問同事應否報警。翌日上課時又遇麻煩事,遭同學當場辱罵,終於她失控痛哭,之後再無復工。
原告指,該校多收取學業成績差的第三級別學生,每班都有兩名班主任處理訓導問題,特別頑劣的更有三名班主任,而三B班前身二B班便屬這類。惟升上中三後,校方卻要她一個人教全班,她曾反對但因無同事願意協助而不果。
原告一方大律師指,校方在知悉學生有頑劣情況下,卻未察覺原告有可能會在課堂上遇襲受驚的可能性,亦未有採取適當預防措施,故需就事件負起賠償責任。惟被告一方的專家則認為,原告在事發數月後應已可恢復工作。
案件編號: HCPI 195/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