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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商住兩用的旺角嘉禾大廈去年一場五級大火奪去四條寶貴生命,引起市民質疑消防處規管和巡查商業處所消防安全設備不力,申訴專員公署已決定就此展開主動調查。同時,公署在調查一宗投訴時,竟發現食物環境衞生署為食物業牌照續牌時,沒有要求有關處所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與處理其他牌照續期的方式不一致,令市民安全欠缺保障,公署亦會一併調查。
續牌毋須查消防規格
食物業牌照涵蓋食肆、酒吧、夜總會及卡拉OK場所等多種服務,食環署會在有關處所合乎消防處訂立的消防安全規定,才會發出牌照,但續牌時卻沒有相同規定。
申訴專員黎年指出,有關安排與當局處理戲院、酒店及會所等其他種類牌照續期方式不一致,令人訝異,因市民會誤以為所有領牌處所均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結果卻是欠缺保障,情況很危險。
事實上,嘉禾大火之後,油尖旺區內不少大廈仍未吸取血的教訓,消防安全仍未改善。當區區議員陳文佑指,大部分商住兩用大廈的防煙門仍經常打開,假防煙門問題仍然存在,通道地板嚴重損毀,部分更布滿煙頭、打火機等易燃物品。他批評「消防處淨係睇有冇雜物,根本係捨難取易。」
記者也再到嘉禾大廈及區內另一幢商住兩用大廈查看情況,發現走火通道的大型雜物雖已減少,但不少樓層的防煙門不是打開便是被鎖上,部分牆身電線外露,易釀成火警。陳文佑批評,嘉禾大火後,消防巡查次數雖由半年一次,增至兩至三個月一次,但只關注走火通道是否有雜物,是過於粗疏。他估計,該區現時約三至四成商住兩用大廈仍有上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