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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已婚休班男警,因向女途人施展「鹹豬手」,由她右胸掃至左胸,雖前後只有兩秒鐘,但已足以斷送其前程。他在觀塘法院受審後,昨被裁定一項非禮罪成。裁判官不排除會判他入獄,但暫准他保釋,以待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押後至六月十日判刑。
二十九歲被告連柏昌,事發時駐守港鐵警區(港島線),被捕至今一直停職。他被控於去年十月五日,在旺角彌敦道六○二號外,非禮年約二十歲事主。被告昨日聞悉罪成後表現冷靜,反而其到庭旁聽的妻子及親友則傷心落淚。
拔足狂奔 顯然畏罪
裁判官裁決時指,事主於案件首度開審時因無出庭而被通緝,而她作供時可能有錯漏,但這些都不會影響她的誠信,她已詳細說出被侵犯經過。反之,被告身為警務人員,在未弄清事件真相前,多次企圖乘的士離開現場,其後更拔足狂奔數條街,顯然是畏罪心理作祟。
裁判官表示,被告被定罪後,將會失去工作及影響家庭,但這些都是被告咎由自取。法庭需要保護夜歸女子安全,被告雖為初犯,但判刑不宜過輕。
案件編號:KTCC 7957/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