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看今朝:立體看待樹木問題

天文台說今年將會有五個颱風襲港,香港人最擔心的,相信是有關當局的防風措施有沒有做足,特別是行人道旁邊、公路邊、斜坡附近的大樹有沒有做妥安全檢查,以防颱風真的來襲時,大樹倒塌造成任何人命傷亡或財產損失。

有關當局仍未有一個專責管理全港樹木的部門,不同部門均有管理樹木的權力。例如樹木生長在馬路邊交予路政署管理;生長在公園的樹木交予康文署;生長在牆壁上的樹木交予屋宇署;斜坡的樹木交予土木工程拓展署。

樹木生長在哪一個地方,就由專責管理那一個地方的有關部門去處理,是要讓部門在既定工作框架之下辦事,避免部門與部門之間決策重疊。

試想想,如果當局的部門分工是一個管人、一個管樹、一個管建築物,架構是何等複雜混亂,亦不利於行政效率。一株生長在建築物旁邊的大樹,有隨時倒塌傷人的危機,要是由一個專責處理樹木的部門去跟進,把樹木連根拔起,雖可避免樹木倒塌傷及途人,但亦有可能導致附近建築物的結構出現問題;要是把樹木砍掉,這就會失去保護樹木的根本意義;要是放任不管,更加不成話。

樹木的問題並非只涉及樹木本身,還涉及周邊圍繞着樹木生活的市民、建築物,以至整個社區的文化和景觀。要是真的設計出這一個部門,它未必能夠兼顧所有情況,貿然行動,更可能破壞社區平衡。當局以往的分工政策,或許需要從頭規劃。

任何政策都需要有符合社會變化的調整,有官員承諾全面檢討樹木管理及考慮成立獨立機構專責為樹木做風險評估,甚至立法處理。當局必須考量這機構能否透徹、立體地處理樹木,避免引申出保育樹木以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