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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患有嚴重哮喘及癲癇的卅三歲已婚男子,○六年五月因抽搐被送到大埔那打素醫院留醫,惟期間病情突由穩定轉趨惡化而猝死,死者遺孀及家人昨日入稟區域法院,指稱院方在他治療期間疑有疏忽,向醫院管理局索償。
指控醫護疏忽
死者葉明昌(下稱死者),死因庭去年初裁定他死於自然。原告包括遺孀鄧茵如、胞姊葉碧兒,連同家人劉自貞及葉慧兒等,被告為醫管局。入稟狀指死者於○六年五月廿日至廿五日在大埔那打素醫院接受治療期間,因該處的醫護人員疏忽令他死亡。
據資料顯示,死者自小患哮喘、骨枯、睡眠窒息及癲癇等,雙腿行動不便要以輪椅代步。在○六年五月廿日,他於母親住所打麻雀期間,突全身抽搐昏迷,家人召救護車將他送到大埔那打素醫院,之後被送入深切治療部觀察,兩日後轉回普通病房,一直情況穩定,直至廿五日晚上九時病情突然惡化,最後死於支氣管性肺炎。
院方指死者入院時,所照的肺部X光片,顯示他並無肺炎病徵;惟死因庭傳召的醫學專家曾批評,若院方察覺到死者有肺炎並給予治療,或可將他救活。
案件編號:DCPI 125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