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亂象官懶理 不見棺材不流淚

夜深人靜,亡命小巴呼嘯疾駛,車廂東搖西擺,乘客心驚肉跳,這是許多市民親身經歷的「通宵小巴歷險記」,也是本港交通安全懸而未決的「歷史遺留難題」。自去年十一月至今年三月,警方共接獲一百六十七宗有關小巴安全的投訴,其中六十九宗涉及小巴超速駕駛。小巴超速問題再次引起人們的關注。

小巴安全隱患一直是市民的心中之痛。據運輸署統計,自二○○五年至二○○七年,涉及小巴的交通意外,平均每年發生一千一百宗,每宗意外背後都有鮮血四濺,甚至家破人亡的悲劇,二○○六年共有十八名市民成為小巴輪下冤魂。最為慘烈的一宗車禍是,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清晨,兩輛行走英皇道的通宵紅色小巴因爭客而衝紅燈,釀成二死十八傷。

平心而論,作為一個具有七百萬人口的國際大都市,有交通意外並不出奇,關鍵在於當局要管、執法要嚴。運輸署、警方及業界於去年十一月推出「公共小巴道路安全駕駛計劃」,呼籲乘客舉報超速小巴。沒想到,有熱心市民主動向警察交通熱線舉報,竟被職員要求「去警署落口供」。眾所周知,香港市民大多需要為口奔波勞作,多少人有閒暇親赴警署「落口供」,以及日後可能還要上庭做證呢?難怪有市民批評,警方做法明擺着不鼓勵市民投訴。

「小巴亡命飛,乘客夜夜驚」。按照運輸署、警方的安全駕駛計劃,乘客看到超速就應舉報。問題是,打擊亡命小巴本來是執法部門的職責,如今他們卻將責任向普通市民身上一推,豈不是本末倒置?其實,大部分乘客根本不知循何途徑舉報違例司機,即使乘客看到車上超速顯示器發出警告聲,三更半夜,荒郊野嶺,誰又會出聲請求司機減速駕駛呢?稍有常識的人都明白箇中的道理,難道為政者不懂嗎?

卸責就是不肯作為,卸責就是罔顧人命。當局對亡命小巴束手無策,他們推說是因為「舉證困難」。其實,當前科技手段日新月異,只要當局肯真正作出監察,超速小巴勢必無所遁形。

退一步講,如果真的限於資源而「舉證困難」,警方何不透過放蛇,舉證亡命小巴,打擊違例司機,保障乘客安全?放蛇這一招從來是警方破案的最有效手段。例如以前有的士司機非法改裝咪錶呃乘客,後來警方放蛇,將不法司機繩之以法,終於杜絕這種現象。又例如近年警方掃黃戰果纍纍,往往也是靠放蛇建功。人們覺得奇怪的是,警方可以放蛇掃黃,卻甚少聽說他們放蛇檢控超速司機,究竟是掃黃重要呢?還是保障市民生命安全重要?

必須指出的是,港府不僅對亡命小巴的危害熟視無睹,對的士管理也是混亂不堪,漏洞百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昨日聲稱,的士車費短加長減實施半年已初見成效,市區的士、新界的士和大嶼山的士司機,在新費實施後淨收入分別增加一至三成,折扣黨生存空間亦收窄。實情卻是,的士司機收入增加得益於石油氣價格回落,根本與新收費模式無關,而且折扣黨依然活躍,在業界引起的爭議從來就沒有平息過。對於議員要求政府通過立法,禁止的士議價,鄭汝樺又以舉證有難度為由,主張「小心研究」,這一研究,不知又要研究到哪年哪月。

交通管理混亂,官方不思作為,由此聯想到香港當前的處境,海嘯及豬流感夾擊,經濟低迷,人心惶惶,政府連打擊亡命小巴、規範的士也無所作為,香港還有甚麼指望可擺脫日薄西山的厄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