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為做馬主行賄商人判監兩年

【本報訊】恨做馬主的製衣男商人,不惜付出廿五萬元,給馬主朋友搭路與馬會名譽遴選委員洪承禧見面,希望藉此加快獲推薦成為馬會會員才能買馬;惟最後非但馬主做不成,更因而惹上官非。被告早前裁定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昨於區院判監兩年。

法官判刑指,有貪污的社會是一個生病的社會,被告付出賄款引人墮落,因此法庭會盡一切努力去杜絕任何形式的貪污。惟考慮被告所犯罪行不屬最嚴重,純粹錯在心急想成為馬主,並以不當方式去加快進程。法官接納被告有悔意,入獄後其前妻及現任妻子兩個家庭均面對經濟困難,加上涉案賄款不大,故判以上刑罰。

四十四歲被告黃德建,被控○六年六月及九月期間,兩度向馬會的遴選會員或董事提供共廿五萬元利益,作為對方協助他加快申請到馬會會籍之報酬。被告曾表示,相信洪承禧取款後會助他成為會員。

辯方律師昨進一步替被告求情時表示,已還押兩周的被告深感後悔,亦明白自己作為是何等愚蠢,更擔心官司影響到家人,特別是今年初才出生便要接受小腸氣手術的幼子。

案件編號:DCCC 106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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