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為租置計劃出售的公屋提供七年結構安全保證期,惟維修項目只限於樓宇結構,若不屬樓宇結構範圍,住戶需自行維修。東頭邨耀東樓住戶林先生於○二年購入單位,去年九月發現單位洗手間牆壁出現明顯裂痕,透過屋邨物業管理公司向房署提出維修要求,管理公司派員上門檢查及拍照後,曾指裂痕屬結構問題,其後卻反口,拒絕安排維修,他說:「鑿到幅牆爛晒,依家先至話唔整,有冇搞錯!」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批評房署做法大有商榷餘地,「管理公司嘅人未必有專業水平影相,單憑相片同圖則去判斷亦未免太化學,出嚟嘅結果,梗係令住客條氣唔順!」王坤認為房署應派遣專業人員上門為住戶檢查,以釋疑慮。
房署發言人表示,結構工程師經審閱林先生單位有關相片及樓宇圖則等資料後,認為出現裂痕位置並不屬結構構件,並非樓宇結構安全保證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