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醉警涉水撥式掃女侍胸

已婚男警員於休班的凌晨時分飲酒後,涉嫌當街用手向女途人「由右胸掃到左胸」非禮,被揭發後更直奔幾條街企圖逃離現場,終被女事主成功追截及報警。案件昨於觀塘法院經審訊後,被告裁定一項非禮罪表證成立,他自辯稱只是截的士時,不小心觸碰事主身體,因警員的身份問題及怕愈描愈黑,才愚蠢地逃離現場,強調非畏罪逃跑,案件押後本月廿七日裁決。

廿九歲被告連柏昌,駐守港鐵警區(港島線),被捕至今一直停職,他被控去年十月五日於旺角彌敦道六○二號外,非禮年約廿多歲的女事主,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樣貌娟好、任麻雀館侍應的女事主供稱,事發晚她與當時的李姓男友在彌敦道一酒吧喝酒時有爭執,她在凌晨三時多先離開,行至事發地點打算截的士時,被告突在身後出現,並在她左腰處從後伸手掃摸其胸部一至兩秒,之後被告扮作若無其事行前欲登的士離去。

阻乘坐的士 狂追幾條街

事主見狀緊捉着的士車門阻止,被告返回行人路坐在石壆處,不斷向她說:「對唔住,我飲咗酒!畀次機會!」

事主致電李到場及報警,被告主動上前與李握手及要求畀次機會,並再次欲登的士離去但失敗,突向豉油街方向狂奔;事主率先在西洋菜街成功截停被告,李及警方隨後趕至拘捕被告,事主指被告當時滿身酒氣及腳步浮浮,但仍能清醒對答。

辯方盤問事主時指,因她與男友爭執心情差才借機誣告被告發洩,並順勢獲男友加以關心,事主否認。

辯方又指事主在案件首次開審時缺席出庭,遭法庭發出拘捕令,期間她更搬了家及返了內地,故認為她根本不想出庭指證被告;事主解釋因急事返內地,其後又忘記要回港作證。

妻子催返家 怕愈描愈黑

被告裁定表證成立後,自辯指當晚休假與友人到豉油街一私人會所喝酒,他喝了五至六杯加冰威士忌後,因任職深宵外展社工的妻子多次致電他回家,他遂急急在事發地點截的士回家,期間左邊身不慎碰到事主,已即時道歉及表明無意侵犯,惟事主卻按着的士門稱:「你撞到人想走?落車傾埋先,如果唔係我告你非禮!」

被告下車與她理論不果,未幾其男友亦到場,他再向男友解釋也不獲接受,此時其妻又來電催促,他有感其警員身份若牽涉入案「會好麻煩」,加上與事主「傾唔埋欄只會愈描愈黑」,決定乘的士離去,但遭事主男友按着右肩大呼:「跪低!唔准走!」他即時失平衡雙膝跌地擦損,站起後逃走但遭截停,他事後認為逃跑是十分不智亦感後悔。

案件編號:KTCC 79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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