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先生日前在內地被狗隻咬傷,即時返港並往北區醫院求診,其後發現院方未有將個案呈報衞生防護中心,質疑安排失當,「點解醫生唔上報我畀狗咬傷,如果嗰隻係瘋狗,咁到時咪死得人多!」
傳染病專科醫生勞永樂解釋,被狗咬並非需呈報的病例,除非有可能演變成腦炎的狂犬症才需呈報。
北區醫院發言人表示,醫生會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所訂定的多種傳染病,當發現「懷疑」或「證實」個案,便會通知衞生防護中心。由於病人求診時並無任何狂犬症徵狀,故醫生不需呈報。
衞生署發言人則表示,現時共有四十七種法定須呈報病例,包括狂犬症,當醫生發現有呈報病例時,必須向衞生署中央呈報辦公室作跟進。